廣東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一、答疑部分
(1)請問專業為裝飾工程工程師是否符合本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要求?
答:不符合。
(2)請問專業為給排水工程師是否符合本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要求?
答:不符合。
(3)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業績項目備案中的工程造價金額有誤,是否以合同和驗收報告上的實際造價金額為準?
答:業績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中的數據為準。施工承包合同未載明合同總價的,以工程結算資料復印件(工程結算資料須能反映結算雙方已蓋章確認的結算金額,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為準。
(4)業績要求,按實際工程造價還是施工許可證造價計算?(因施工許可證造價僅人工費用)
答:業績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中的數據為準。施工承包合同未載明合同總價的,以工程結算資料復印件(工程結算資料須能反映結算雙方已蓋章確認的結算金額,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為準。
(5)請問3.1章節條款號: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7.4簽訂合同——7.4.1條款中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日歷天內,由中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本項目的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招標人指定地點,與招標人進行施工合同內容、施工進度計劃、進場工作安排的洽談,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4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合同的簽訂。是否一定要法定代表人到達現場,能否由項目負責人出席?
答:不能,須由中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本項目的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
(6)圖紙有消防工程,但工程量清單中無消防工程,請問消防工程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嗎?
答:本項目的消防工程已完成施工,不在本次的招標范圍。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消防工程的二次施工,中標單位需無條件負責施工,由此發生的費用招標人不另外支付,投標單位需綜合考慮在投標報價中。
二、澄清部分
(1)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2.1項目概況中的“工期要求:100個日歷天”澄清為“工期要求:90個日歷天”。
(2)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澄清如下:
1.3.2 | 工期要求 | 工期要求: 9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1年8月10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21 年11月07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包人還要求以下區段 工期: 計劃開工及計劃竣工日期為暫定日期,投標人應根據計劃工期按實際情況編排進度計劃,具體開工日期為以開工通知為準。 |
(3)招標文件《使用說明》第十二點第(七)點澄清如下:
(七)《施工招標文件》中提到的復印件、掃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須清晰、明辨,否則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4)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8澄清如下:
10.8 | 招標文件中提到的掃描件、復印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須清晰、明辨,否則投標人須自行承擔后果。 |
(5)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10.2 否決性條款增加以下內容:
10.2.46 投標文件內缺少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者投標文件由代理人簽署但投標文件內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的。
(6)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承諾書增加以下內容:
12、如果我方中標,我司將嚴格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8]14號)有關工人工資管理的規定。
注:原招標文件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的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招標單位: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創業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1年7月6日